词条:

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

觅法词典
第七十三条  
【考验期限】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,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。
    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,但是不能少于一年。
    缓刑考验期限,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。
    
参阅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(1997年)